无人机官网(无人平台)
7月13日,有网友留言称,6月21日,夫妻俩带着孙女去泰山景区游玩,所带的无人机被景区工作人员扣留,还被逼着交30元保管费。该网友下山回来取无人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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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有网友留言称,6月21日,夫妻俩带着孙女去泰山景区游玩,所带的无人机被景区工作人员扣留,还被逼着交30元保管费。该网友下山回来取无人机时,发现电池已经没电,晚上给无人机充电时发现无人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飞行。他给无人机厂家打电话,厂家回复称是人为损坏。
8月28日,泰山风景区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如下回应:
1、禁止无人机进入景区的规定。根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使用无人机、降落伞、热气球等航空器、飞行漂浮物进行飞行活动,应当接受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将无人机带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方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须提前向景区申请,并持有无人机驾驶证、飞行计划许可证、空域使用许可证、无人机从业资格证书,并与景区签署免责声明。
(2)无人机登记及审批需提前向**军事参谋本部航管气象处(0531-51698321)报备,并提前一天向**军事飞行管制处(0534-8352607)报备飞行计划,飞行前一小时提出飞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相关要求已告知来电者。此外,2021年1月1日,泰山风景区发布公告提醒:“为保障游客、文物安全、森林防火,禁止携带纸香蜡烛、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及帐篷等露营设施进山。禁止吸烟、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未经许可进入非开放区域。禁止未经许可携带无人机、航模、热气球等低速、小型飞行器进入景区。未尽事宜,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4小时咨询热线:-96008888。”
2、经调查,桃花峪安检口由泰山文旅集团下属的泰安市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件发生情况如下:2024年6月21日下午,游客进入桃花峪游客中心大厅过安检时,值班人员韩**、杜**发现游客携带无人机,遂向泰山景区告知携带无人机的相关要求及管理规定,并告知游客自行处理,建议游客可寄存或放回私家车内,并未强制寄存到储物柜,也未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存在游客所说的“景区工作人员强制收取30元寄存费”的情况。游客随后将无人机寄存在大厅的自助储物柜内。 6月22日上午,该游客下山取回无人机时称电池没电,怀疑无人机受损,遂报警,派出所前往了解情况后,让其联系景区协调,随后该游客便离开了。
3、关于游客投诉“景区派出所、景区管理处推卸责任,景区管理处将问题推给12345”。游客于2024年6月22日22时15分01秒拨打110报警,报警平台将工单转至12345平台。泰山景区呼叫平台于6月24日11时04分29秒收到工单信息并转至泰山文旅集团账户。泰山文旅集团投诉专员于6月24日11时25分49秒接到工单后,立即回访游客核实情况。通话中,该游客称自己并未拨打12345热线,而是拨打了110。由于该事件涉案金额较大,泰山文旅集团投诉专员建议该游客继续向警方举报,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取证。该游客同意了。
该游客于2024年7月23日11时11分33秒通过12345邮箱反映该问题,泰山景区呼叫中心于7月23日16时55分19秒接到该工单并转交给泰山文旅集团,泰山文旅集团随即转交给旗下泰安市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7月26日10时15分,泰安市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该游客回电,由于游客反映的情况涉及金额较大,建议报警人报警。整个处理过程并未像游客所说的那样“景区管理处也把问题推到12345,泰山景区管理处涉嫌滥用公权力。”
4、经核实,游客称该无人机为大疆品牌,型号为DJL Air3,该无人机官网售价为9783.00元。游客向售后询问故障原因,大疆售后称是人为损坏,游客向景区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私财物损失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因此建议游客向派出所报案,请派出所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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